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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在校研究生注册工作通知

时间:2024-01-04    点击数:

现将下学期开学注册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根据校历,在校生开学注册时间为2024219日至223,现场注册地点:学院研究生教务办公室(本部或昌平)或自助注册机。注册时间:8:30-11:3013:30-16:30

2. 【自助注册】研究生院开发并在校园各处安装了若干台自助注册机,机器可针对中国籍在校生(大陆和港澳台)完成加盖注册章、火车票磁条充磁工作,学生根据自助注册机屏幕上的提示进行注册即可。机器的地址如下:

1

新闻传播学院一层电梯对面

2

理科5号楼一层

3

资源西楼四层

4

生命科学学院一层

5

法学院地下一层

6

政府管理学院一层

7

经济学院一层

8

国际关系学院一层

9

化学学院一层

10

物理学院一层

11

环境学院新楼一层

12

光华老楼二层

13

新太阳学生中心一层

14

软件学院

15

深圳研究生院

16

昌平校区

17

外国语学院一层

18

理科1号楼西1

19

理科1号楼西2

20

城市与环境学院一层

机器需要进行人脸识别比对,在校研究生可根据自愿原则在机器上完成自助注册。

3. 在校生均须本人亲自持研究生学生证办理注册手续(包括自助注册),不能由同学或他人代替。注册状况与奖学金、选课和其他学业活动密切相关,因此,请特别注意以下事项:

1)达到退学条件的研究生,不予注册,启动退学处理程序。

2)对于因出国交流,注册周整周均不在校的研究生,注册系统在“出国状态”处会显示“出国中”,暂不注册,待研究生回国后再由院系教务老师进行补注册。注册周尚未出国,系统未显示“出国中”状态的学生,应按时注册后再出国。

3已办理休学、保留学籍手续的研究生应复学后再注册。

4)预计办理本学期休学的同学,暂不注册。研究生休学以学期为单位,应于注册截止日期前完成全部手续。

5)未按规定足额缴纳学费等相关费用者,不予注册。

6)未按时交费但之后按规定补交费者,在院系教务老师处进行补注册。

4. 所有学生(包括延长学习年限者)必须将2023-2024年度学费等相关费用交清后,才能注册。凡未按规定足额交费者,不予注册,且选课结果无效。财务部对交费的相关要求如下:

在校生可以使用“网上交费”、“自助缴费机”两种方式。若选用“网上交费”,务必于注册日之前登录北京大学收费平台(地址https://cwsf.pku.edu.cn)完成交费。若选用自助缴费机,请前往校内新太阳一层大厅,通过自助缴费机刷POS交费,支持银联信用卡。特殊情况,如单位交费(支票、汇款单),请最晚于注册日到财务部(化学南楼)108房间交费。如未足额交费,不能办理注册及其他相关手续。具体说明及注意事项详见财务部在校研究生交费的通知。财务部交费相关事宜咨询电话:62755523

5.对不按期到校注册及达到退学条件的研究生,各院系应严格按《北京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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