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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培养

北京大学石青云院士基金实施细则

时间:2023-11-20    点击数:

第一条:项目

为鼓励研究生从事科学技术研究,提高学术水平,根据北京大学石青云院士基金章程,决定设立“石青云院士优秀论文奖”——用以奖励北京大学在信息科学研究方面取得突出成绩的科技论文或科技专利作者。

第二条:对象

北京大学智能学院、计算机学院、数学科学学院、跨媒体通用人工智能全国重点实验室和机器感知与智能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在校研究生。

第三条:金额

每年评选研究生优秀学术论文或发明专利2-4篇,奖励每名作者人民币5000元。

第四条:条件

1、 评奖年度前二年内在信息科学方面的学术期刊或学术会议上已经发表或正式录用的论文、已经得到专利申请号的发明专利;

2、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在理论上或技术上有创新和发展,处于国内外先进水平。

 对生产实践有较大指导作用,或对促进本学科的发展有较大意义。

 解决了较大技术难点,具有较好的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

3、 获奖者应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在读学位期间学业优秀,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较强的科研能力,并取得了一定成绩。

4、 受奖者应是论文或专利的第一作者。

第五条:评审

1、 申请人如实填写“北京大学石青云院士基金优秀论文申请表”,交由导师签署推荐意见, 附论文或专利复印件二份提交到基金管理委员会;

2、 按照“公平、公正、公开”以及宁缺勿滥的原则,基金管理委员会组织评奖委员会对候选论文或专利进行认真评审,并通过投票确定2-4名正式候选人;

3、 基金管理委员会根据初评结果进行审核,确定最后获奖者;

4、 基金管理委员会主任签字生效;

5、 报北京大学教育基金会备案。

每年的11月中旬接收申请和推荐,12月底前评审完毕。

第六条:颁发

每年12月底由石青云院士基金管理委员会颁发。

第七条:执行

本实施细则经石青云院士基金管理委员会讨论通过后执行。解释权与修改权在基金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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