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能学院第二十一次党委会审议通过)
第一条 党支部活动是指学生党员按照党章要求应当参加的组织生活,主要是“三会一课”和党团日主题教育活动。
第二条 学生党员请假应有正当理由。在党支部活动(含线上活动)开始前一天如实填写纸质版请假条(见附件),经导师和党支部书记签字后在工作时间内交至学生工作办公室(理一1109)。
第三条 党支部活动结束后5日内,请假党员应手写一份800字左右的思想汇报并在工作时间内交至学生工作办公室(理一1109)。
第四条 原则上学生党员一学期内党支部活动请假次数不能超过2次。
第五条 对于不履行正常请假程序无故缺席、频繁请假、请假后不提交思想汇报的行为,学生党建工作委员会经核实后将有关情况上报学院党委,学院党委将约谈相关学生党员并采取处理措施。
北京大学智能学院党委
2023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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